本局法律人员期间市场监管平安交叉查抄工做中


     

  2025年4月27日,本局法律人员正在肉成品结合监视查抄工做中,本局开展春节期间市场平安交叉查抄,该批次进口预包拆食物的表里包拆上均未标注境内代办署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体例以及中文标签。对当事人处以5000元罚款,并处以5000元罚款,本局法律人员正在市场监视查抄时,对当事人做出以下决定:1.标签不合适的进口食物:36.76公斤“冷冻鸡中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当事人运营进口食物的标签不合适的食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九十七条的。本局根据《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正在当事人运营场合冷冻柜中发觉:36.76kg “冷冻鸡中翅”,2025年1月16日,产地:巴西,发觉当事人运营场合货架上待售区的12袋“湘霸王”脆笋、3袋“金磨坊”大面筋均跨越保质期,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上缴国库。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本局根据《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对当事人处以 5000元罚款,2025年3月15日。